因為同居而認識更深、愛得更深,從而使同居成為走向婚姻的前奏。這恐怕是大多數(shù)選擇同居的年輕人所向往的最佳結局。
我結婚前,曾經(jīng)和愛人同居了六年。很幸運,同居使我們走向了婚姻。當初我們決定同居也是經(jīng)過了很認真的考慮的。選擇同居,也是選擇了一種別樣的嚴肅———對彼此感情的嚴肅。同居,不僅僅包含著“性”,更包含了兩人對彼此生活習慣的適應,對長期共同生活的接受程度,以及對彼此更深刻地認識。共同的生活,使我們完全暴露了自己。我們的一切都毫無保留也不可避免地在對方面前展示出來。這時,愛情能不能經(jīng)得起現(xiàn)實的考驗幾乎是一目了然的。我愛吃淡,她愛吃咸,于是就變通為不咸不淡;我要晚睡,她要早睡,于是就統(tǒng)一成不早不晚;我想看電影,她要逛商場,于是就調(diào)和為先逛商場后看電影……所有的這些在愛情中也許不值一提,但在生活中卻是矛盾的導火索。
六年的生活中,我們就是這樣不斷地適應和改變著。生活中如此,在事業(yè)上也是如此,甚至人生觀、世界觀,都會在交流中不斷地從爭執(zhí)到統(tǒng)一。因為同居,我們可以異常清晰地充分觀察對方。
在共同的生活中,我們一直不斷地探討著愛情與婚姻的關系。在我們看來,愛情更像是婚姻的緣起,因為有愛我們才會走在一起;因為共同的生活才會使我們更親密。我們的愛情就是在共同的生活洗禮中轉化為親情。如果說愛會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,親情則只會歷久彌堅。
終于在無數(shù)次的反復之后,我們都沒有感覺厭倦,并且在各方面都達到了高度的一致,所以我們結婚了。剛剛步入婚姻的我們對未來胸有成竹。我們沒有“愛情半衰期”,甚至不需要磨合。盡管有我和妻子“成功”的例子,但我仍然不主張婚前同居,因為這畢竟不是一個真正對男女一視同仁的社會,在現(xiàn)實中,選擇同居的女性付出的還是要比男性多得多。
最后我要說,我們一直在討論的婚前同居,不包括沒有婚姻指向的同居。